关于报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 来源:
辽住建房〔2020〕5号
各市(沈抚新区)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要求,为及时了解各市房地产等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请各市定期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表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详见附件),其中涉及“新增面积”部分指每周新增数、其余指累计数。
2.文字材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及典型案例、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市于每周三(首次报送时间为3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nsjstfcc@sina.com。
2.请各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3.此项工作为疫情期间临时性工作,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光照
联系方式:024-23448625;024-23448626(传真)
附件: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