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19年辽宁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称号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 来源:

辽住建房〔201955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辽宁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辽住建房〔2019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选树工作。根据专家现场考核和群众网上投票结果,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授予大连万科蓝山40个项目2019年辽宁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项目,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希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省开展的“走进企业学标杆,推动行业促发展”的活动中,广泛交流传授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以城市为单位,积极做好与标杆项目联系对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走进企业学标杆,推动行业促发展”活动,力争在年内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走进标杆项目”实现全覆盖,切实在全省掀起学习标杆、赶超标杆、争当标杆的热潮,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请各市于20203月1日前,将本市开展“走进企业学标杆,推动行业促发展”活动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人:李清; 邮箱:lnsjstfcc@sina.com

联系电话:024-23448623;传真:024-23448626

附件:2019年辽宁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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