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

  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311        

  附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

  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1028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完成情况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相关内容3次,厅党组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39个,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

  (二)编制了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共建城市先导区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处理等作为住建领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设定为省级绩效考核指标,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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