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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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23448671
辽住建科〔2024〕23号
关于联合举办《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工程技术标准》宣贯会的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改革示范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 51456-2023), 加快辽宁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筑物基础设施配建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厅拟联合辽宁省通讯管理局举办《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宣贯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贯内容
邀请国家标准编制组专家等就《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南》的内容进行讲解。
二、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5中旬,会期半天。
地点:沈阳市。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同志。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技术人员。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参会,统一将参会人员回执(含市县区级参会人员)于4月3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工作,落实参会人员。本次宣贯会无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由于场地有限,未报名者将无法参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科技处 姚远 024-23447712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王乐 电话:024-23447659 电子邮箱:jfzxkj@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