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做好居民供暖的建议》(第141133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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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辽住建提发〔202318

签发人:祁向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做好居民供暖的建议》(第1411333号)的答复

胡静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居民供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城市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进一步促进供热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本建议,相关处室针对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

一、做好供热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

要求各地提前谋划管网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制定改造方案,供热期结束立即启动“冬病夏治”“夏季三修”等管网和设施维修改造工作,10月底前全省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1500公里。推动各地提前3-5天冷热态试运行,督促供热企业按时开栓。与省气象局建立气象沟通协调机制,对极端天气提前预警,部署各地关注天气变化和疫情防控等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供热参数。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高供热温度,控制好锅炉出水温度、压力和流量,避免出现大面积停供。做好应急处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遇有爆管、设备故障等突发事故做到及时、快速解决,确保供热安全和平稳运行。

二、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本供热期群众诉求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1.3%,诉求量大幅下降。督促各地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各地延长收费时间、推进线上缴费、保障热量供应等。开展供热质量集中检查,全省通报、约谈了31家供热企业。会同省12345平台建立投诉处理协调机制,供热首周、首月进行通报。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和企业公开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建立网络舆情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供热问题。法治化、市场化推进供热行业整合,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方式,整合企业124家。指导各地开展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行动,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开展供热企业评估,将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推动不合格企业退出市场。开展“访民问暖”,督促企业主动上门,为用户解决室内供热设施堵塞、房屋保温不好等具体问题。

三、推进老旧小区供暖工程改造

指导各市在谋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将供暖改造相关工程内容作为改造重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2019年国家发改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国家资金支持小区内供暖等配套设施,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设施。2019-2021三年已投资改造2599个小区,4076万平方米,惠及113.1万户居民,争取中央投资86.4亿元。2022年,已争取中央资金7.05亿元,改造236个小区,惠及5.5万户居民。同时,正在向国家争取后续资金支持我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四、稳步推动清洁供热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地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大连推进红沿河核电站供热项目,开启了我省利用核能供热的新篇章。阜新推进“一网多源”,2022年将1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并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进清洁取暖示范建设。2021以来,阜新、沈阳、营口、盘锦4个城市获得国家清洁取暖示范市称号,获得国家补助资金48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责积极推动城市供热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1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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