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刘涛

标题:

鞍山立山区正阳二街2栋2单元1层21号违建阳台

来信时间:

2026-10-12 12:31:29

邮件内容:

我于2026年5月9日在这里投诉违建,留言编号是2026050912353157811,鞍山市城管局说没收到,给我的答复市城管局让立山区城管局立案,立山区城管局不听。请住建厅查处。

答复内容
办结时间:

2026-10-20 08:47:23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刘涛,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鞍山市城管局调查处理。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