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郭柏麟

标题: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

2026-09-24 15:02:43

邮件内容: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代表是否为筹备组成立法定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拒不派员、失联,可否视为放弃席位,正常组建筹备组?

答复内容
办结时间:

2026-09-29 15:00:53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郭柏麟,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到,按照物业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派员参加,如不配合,街道要协调建设单位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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