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刘洪君

标题:

区执法大队认为省厅文件只有指导性没有执行性

邮件内容:

我家楼上违法装修。沙河口区住建局依据辽住建(2023)48号文件认定其装修行为违法。但是黑石礁执法大队电话说48号文件只是指导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请省厅领导指导他们工作0411-84684311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3-13 13:43:14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刘洪君,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大连市城管局调查处理,我们会继续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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