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问题一)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回头看”发现,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坚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住建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结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全省住建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全省住建系统突出环境问题。 

  (三)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 

  (四)开展督查督办。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不定期调度督导各项任务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及时反馈意见,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在城乡建设事业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统筹谋划推进整改工作。特别是主题教育期间,厅党组认真学习研讨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批示指示精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4个专题学习研讨,发言58人次,期间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通知》。2019年8月14日厅党组专题学习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认真学习借鉴上海垃圾分类、北京公厕品质提升改造、南宁PPP模式推进水环境治理等经验。厅党组进一步制订细化整改方案,确定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督导和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对各地整改进度的督导力度。 

  (二)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全省住建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全省住建系统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周调度”“周汇总”“月汇报”等制度,召开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分管厅领导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业务处室实地督查考核、及时掌握进度,督促工作落实。2018年11月以来,先后13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 

  (三)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8年11月26日,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2019年1月11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讲话精神;2019年3月2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两会时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6月15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批示精神及住建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批示精神座谈会有关精神。2019年7月2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11月21日,组织学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2020年8月24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计划,相关支部每月均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活动。 

  (四)开展督查督办。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不定期调度督导各项任务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及时反馈意见,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一是为督促各市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我厅会同省生态厅制定黑臭水体省级排查方案,组织各市开展自查工作,共同开展全省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多次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整治工程完成情况、评估验收情况、河长制落实情况、整治后河道养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地区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作进度开展调度,部署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对进度缓慢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加强现场督导、盯人督导;同时,加强对10座污水厂的运行监管,及时通报、约谈进展缓慢或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检查和整改督导工作,通报检查和整改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督办。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4 

  受理部门: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圆路30号甲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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