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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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厅对辽宁泰昌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等37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或申诉。举报或申诉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材料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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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