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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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文件精神,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