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核准通过的企业持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不需提供)、企业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申请甲级延续的监理企业领取报送住建部的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