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城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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