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201710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新修订发布,明确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2018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6号)。20194-5月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19条内容。明确了施工图审查定义、范围、职责分工、法律责任,细化了审查机构条件,规范了施工图审查程序,提出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另外,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首次对试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如何进行施工图审查管理进行了规定,提出了实行容缺预审和承诺修改两项优化服务措施。

 

链接地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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