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省住建厅制定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s2344860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征求意见”字样;
2.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政编码:110002。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附件:《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