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深入推进“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沈阳市印发《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开工并联审批工作流程》,结合“工业标准地”和“带方案出让”,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对社会投资类房建项目(包括工业项目、住宅项目、学校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持续提升审批效率。“拿地即开工”是对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了重塑,将原属于“工程许可”阶段的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及公示前置至项目策划生成阶段进行开展。各区、县政府可根据意向招商企业招商情况,在土地供应时,打破土地公告期企业约三十天的等待时间,在公告期内开展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联审及公示,具备条件的地块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政府各部门变被动为主动,内部协作,提前服务企业准备材料要件。在企业摘地缴齐出让金后,并联开展立项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阶段工作,实现企业拿地后不到8个工作日取得相关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通过提前介入,在土地出让公示期内进行方案深化、联合审定及公示、施工图审查,将原本在审批阶段的事项前置,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审批平台后,第一时间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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