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多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丹东市切实压实区域评估工作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发改部门统筹协调,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体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审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已完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的地区,督促其尽快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衔接沟通,及时履行区域评估事项审批程序。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全市各经济区已完成13个区域评估事项的初稿编制,其中已有7个区域评估事项通过了专家评审。

丹东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改、工信等14个单位联合出台了《丹东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丹自然资发〔2023〕46号),进一步健全了该项改革任务组织领导,明确了具体分工及主要工作任务,对市内9个园区(含省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构建控制指标体系,“标准地”配置方式、履约要求、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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