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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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住建[2018]102号

 

各市建委、规划局、城建局、审批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落地,现将《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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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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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和解决“办事难”两个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投资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协同暨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的意见》、《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提升服务效能,加快项目开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阶段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新环境、吸引新投资、增加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对标先进地区“3550”、“最多跑一次”等标准, 从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到施工许可环节,对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前置条件、时限、收费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逐步建立标准化办事规范和流程,实现事项设定、法定依据、审批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数据归集的统一。

2.建立完善项目服务制度。项目审批部门要以受理、审查、公示、办结为基本框架,实行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化。优化重构办理流程,编制办事指南,严格执行要件清单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审批流程可追溯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完善工程项目清理核查制度,建立审批进度台账,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健全项目审批联审联办和衔接管理制度,积极帮助企业做深做实项目前期服务。

3.优化创新项目审批服务。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快推进网上平台建设和功能升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着力建立完善工程项目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为项目提供提前介入、培训辅导、纵横联动、代办帮办、项目承包等服务。建立项目清单制度,及时将新签约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做好跟踪服务。建立综合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一事联办”、“并联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项目管家”等改革措施。列入改革试点的沈阳、大连两市,要按照住建部的统一要求,大力推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积极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合并审批”、“调整时序”等制度措施,建立一张蓝图统筹、一个平台实施、一个窗口服务、一张表单申报、一套机制运行的审批体系,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省推广。

4.开展督导调研。各市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及时掌握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了解企业和群众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开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工作组,在全省开展专项督导调研行动,指导、督促各地构建统一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提高审批服务。

三、实施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018年5月9日- 6月30日)。全面部署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专项行动,从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到施工许可环节,明确统一标准,并在全省推行实施。

2.优化细化阶段(2018年7月1日- 8月31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整改优化,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标准化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3.督导调研阶段(2018年9月1日- 10月31日)。省市两级协同配合,开展督导调研专项行动,共同推动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全省落实。

4.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1日- 12月31日)。全面总结各地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发布通报。将解决问题、成果推广和制度完善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开工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注重统筹协调。各地要把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来统筹研究。要建立健全协作攻关和跟踪服务机制,对工程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店小二”、“保姆式”等服务理念,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

3.强化工作落实。各市要着重从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着手,切实履行指导、监管职责,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逐项抓好工作落实,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效能低下、拒不整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试点地区要及时宣传试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要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的了解和支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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