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尽快规范房屋查验咨询师行业管理的建议 (第116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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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202270号

签发人:解宇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尽快规范房屋查验咨询师行业管理的建议

1162号的答复

田晓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规范房屋查验咨询师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1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房屋查验咨询师未在《目录》中列示。《目录》由国务院明确,职业资格的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等,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因此,我省无权限将房屋查验咨询师列入目录

房屋查验咨询师是为购房者在“验房”环节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人员。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中,对于“验房”环节并没有明确表述。我省属于房地产行业的后发市场,发展较先进地区相对滞后沈阳大连作为省内先进地区也未出台关于交房前验房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国内房地产市场相对发达地区出台类似政策,例如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中规定:“购房人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进行查验。”该文件虽然明确了验房的环节,但实施的主体依然是购房人,对于是否借助以及如何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没有明确说明。目前全国各地都未出台明确由房屋查验咨询师进行验房的相关政策制度,我省在此方面无从参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省也针对性出台了《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的排查整治措施就包含“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我们强烈欢迎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房屋查验咨询师及所属机构能够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依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和相关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标准,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为开展房屋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房屋房屋查验咨询师这个群体,在国家和省政策明确后,及时落实监管职责,规范从业行为,统一报告格式。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8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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