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对停车场、商场等公建上的老旧小区
加装电梯技术与政策的建议的提案
(第0358号)的答复
崔瑶委员:
您提出关于对停车场、商场等公建上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技术与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辽宁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基本情况
(一)出台举措强化政策支撑。2016年,省住建厅就出台了鼓励加装电梯的框架性文件。2019年以后,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均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文件。2021年,省住建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对加装电梯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24年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制定出台稳步推进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
(二)创新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省住建厅创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358工作法”,鼓励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支持社会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倡通过“居民自愿、权属置换,一次改造、终身保修”的方式引入电梯运营单位,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或加装电梯。
(三)自下而上推动加装电梯。截至目前,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755部,其中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290部。沈阳、大连、丹东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11月,省政府在丹东市召开现场会,参会人员观摩加装电梯现场。2023年3月,省住建厅在大连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观摩会,介绍加装电梯经验做法。2025年5月,省住建厅在锦州召开现场会,厅领导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又进一步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积极采纳崔瑶委员的提案
一是严格贯彻政策文件。您在提案中也提到,部分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省住建厅创新实施“1358工作法”以及各市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因此,停车场、商场等公建上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与现有政策并不矛盾。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建立协商协调机制,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吸引专业电梯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降低居民自筹资金压力。
四是创新优化技术水平。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探索采用新型电梯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缩短施工周期,降低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鼓励使用智能电梯系统,具备远程监控、故障预警等功能,提升电梯安全性和运维效率。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政策解读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装电梯的政策、好处和实施案例,尊重居民的意愿,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再次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