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葛蕾

标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管理

邮件内容:

请问领导,建筑项目的电工持应急管局颁发的电工证,未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工证,能否在建筑项目从事低压电工作业。谢谢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4-01 16:43:24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葛蕾,你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包含建筑电工,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住建领域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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