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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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我省乡村建设工匠队伍,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辽宁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30日前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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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辽宁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