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任慧

标题:

关于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计价归属的咨询函

来信时间:

2026-06-12 12:05:05

邮件内容:

《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规定,有明确清单及定额子目,不属于辅助性措施项目。咨询:2024版辽宁定额,基坑、边坡及钢管桩等支护工程是否归属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请回复。

答复内容
办结时间:

2026-06-16 11:10:21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依据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定额章节划分,地基处理、边坡及钢板桩对应定额子目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章节,不属于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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