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南昌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

关于对辽宁顺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辉山明渠片区内涝治理雨洪调蓄及北部片区排水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的质疑

邮件内容:

辉山明渠片区内涝治理雨洪调蓄及北部片区排水提升项目三标段,辽宁顺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仅将投标人的条款区分设置更在明知投标人有坍塌事故致人死亡并在信用中国有处罚的情况下依然将其定为中标候选人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4-22 09:07:16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南昌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贵司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若您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或根据属地化监管原则向市级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后续我们将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整治的相关工作。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