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李佳

标题:

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问题

邮件内容: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减免部分物业费,全国已有23个省份制定的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政策,请问辽宁省什么时候能制定相关政策,优惠民生。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7-01 10:13:10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李佳,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到,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规定,我省目前也没有相关规定,待国家层面修订相关文件后,依据上位法我省会启动修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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