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李春根

标题:

2012年的分户评估报告单在2018年能否申请复核鉴定的问题

邮件内容:

2012年做出的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单,单上产权人名字是前房主,不是我,作为现任房主的我,能用2012年做出的分户评估报告单,在2018年去向做出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单的评估机构,申请对房屋价值复核鉴定吗?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3-13 09:05:07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李春根,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收到。评估公司是受征收部门的委托对被委托方进行评估,不会受理个人申请。你可以咨询当时负责征收的部门,是否可以提出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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