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刘福阳

标题:

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

邮件内容:

政府是否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进行相关减免政策?如果没有,希望能够参考其他地区,例如甘肃兰州、山东青岛和潍坊等地,物业费减半政策。希望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加快政策的落地,减轻人民的负担。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3-11 09:14:51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刘福阳,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到。目前上位法未有相关规定。如上位法修改,我们会按照要求及时修定条例。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