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康健

标题:

拆改通往阳台的墙体违法行为立案

邮件内容: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68-5号楼,居民违规拆改通往阳台的墙体,并挪移卫生间和厨房到阳台上的行为举报投诉,行政执法机构不进行立案,以各种理由推脱。恳请领导进行监督,以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8-01 09:07:07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康健,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沈阳市城管局调查处理,我们会继续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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