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于洛蘅

标题:

屋顶漏水物业社区不作为

邮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浑南区营城子大街45号金水湾22号楼2单元601业主,房顶公共区域漏水一年多,物业社区不作为推诿问题,请督促履行相关义务,必要时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4-08 14:52:27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于洛蘅,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到,已转沈阳市房产局调查处理,我们会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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