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魏金发

标题:

投诉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平分局不作为

邮件内容:

本人数次投诉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平执法分局对和平区胜利南街536号违法建筑未按照《城乡规划法》立案处理。直至今日仍未对其违法建筑立案。请住建厅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件并调查不立案的原因

信件内容
办结时间:

2025-02-27 08:55:22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魏金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沈阳市城管局调查处理,我们会继续跟踪督办。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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