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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预算

标题:

辽宁省17定额与10定额是否可以混用

邮件内容:

老旧房屋修缮加固,17定额与10修缮定额混用,用的17取费模板,只是将10修缮定额人工费修改为技工130普工85是否可行.是否有规定或依据证明两个定额不可以混用,房屋修缮要出清单控制价,应当如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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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间:

2024-07-16 13:48:24

回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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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已与您沟通联系并答疑:
17定额适用于新扩改工程,10修缮定额适用于修缮工程,如你所说的混用是不符合定额规定的。17定额取费是以17定额为基础测算的,配套17定额使用;修改人工费单价是需要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调整的,不能擅自修改。房屋修缮工程应以10修缮定额为基础编制控制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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