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一批重点镇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4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辽住建〔202256号)文件要求,确定沈阳市法库县十间房镇27个镇为第一批重点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146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电话:024-23447646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14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