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房屋体检技术导则》项目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于编制《房屋体检技术导则》项目的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我厅现对编制《房屋体检技术导则》项目向你单位进行询价,如有提供服务意向的,请按此函要求将报价文件书面反馈我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房屋体检技术导则》。

2.项目金额:7万元。

3.面向承接主体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等。

4.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杨立君,024-23448608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事项范围:编制《房屋体检技术导则》。服务内容涵盖从前期调研、草案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到最终成果验收及发布宣贯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分析国内外及辽宁省既有房屋安全检测、性能评估相关标准与实践案例,开展实地调研;编制《房屋体检技术导则》文本、条文说明及配套附录;组织专家研讨与技术审查;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导则内容;配合完成导则发布及后续宣贯解读的技术支持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3.服务标准:项目完成应符合国家、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规范房屋体检工作,统一技术标准与评估方法,提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效能,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七)服务团队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研究与标准编制能力;核心成员须具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导则内容及过程文件。我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成果进行绩效评价。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含调研差旅、专家咨询、资料印刷、会议组织、税费等)。

2.报价明细,应包含服务事项单价、总价等。

3.报价文件需密封后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3.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服务团队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研究与标准编制能力;核心成员须具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说明(含项目负责人、技术团队资历)。

六、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现场交付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9日17:00前

2.邮寄截止日期:寄出邮戳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29日17:00前,收件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17:00前。

3.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353室

4.电话:024-23448608

七、其他事项

1.公示时间为本询价邀请函发布起3个工作日。

2.此次询价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和比价依据。

3.如有疑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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