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祥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231家企业申请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者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质安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公示结果中注明具体审查意见的可将陈述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邮箱za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申请陈述;公示结果中为“不同意”的企业,请在政务一体化平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办件中查看具体审查意见并申请线上陈述。陈述正文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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