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省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厅编制了《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正负面清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严守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底线。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