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建局、商务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开放合作局,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行业协会:
为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为给广大消费者更多便利、更多优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辽宁省第四届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暨全省秋季房交会”(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10月30日。
二、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省统一组织、各市择机召开的方式举行。
三、活动流程
1.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向全省发布活动倡议,自8月26日起开展项目征集与宣传;
2.相关行业协会通过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本次活动及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发动会员单位同步开展宣传;
3.各市住建局、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有意愿的开发企业、房产经纪机构、房屋装修企业参与本次活动;
4.各市商务局征集有意愿的家电、家具、家居生产、销售企业参与本次活动;
5.各市住建局、商务局同步向省住建厅、省商务厅报送本地区活动优惠政策;
6.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将参与本次活动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及促销政策等信息录入相关平台;
7.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在活动期间择时召开市级活动。活动进行期间,参与企业每10日汇总销售等信息,报本市住建局或房地产(开发)协会,由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汇总后报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并联合相关媒体开展持续宣传,重点宣传优惠政策和活动成效。
四、活动组织
活动由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共同指导,由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主办,由各市住建局、商务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承办;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省装饰协会、省家具协会、各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协会等单位协办,通过贝壳、芒果、58同城、房小二网、安居客、房天下、365淘房网对外展示,联系中国房地产业报、央广总台国际在线、辽宁日报、指尖沈阳及省内各有关媒体机构、新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
五、活动参与条件
参与本次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辽宁省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2.在活动期间,自愿为活动提供专门的销售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优惠、家居赠送优惠、装修优惠、物业服务优惠及其它优惠政策等;
参与本次活动房产经纪机构,装修、家电、家具、家居等生产销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辽宁省范围内经营的房产经纪机构,在活动期间,自愿为活动提供专门的销售优惠及服务政策;
2.在辽宁省范围内经营的装修、家电、家具、家居等生产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自愿为活动提供专门的销售优惠及服务政策。
六、活动总结
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汇总本次活动相关数据,汇总活动成果,分析市场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专题报告报省住建厅、省商务厅。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房地产行业协会联系。联系电话:省住建厅,024-23448625;省商务厅,024-86892298-9403;省房地产行业协会,13898895644。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商务厅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