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各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辽宁省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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