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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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葫芦岛市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形成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全链条。如今,随着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正悄然改变着市民的生活习惯,逐渐成为绿色新风尚。
一是出台条例,完成立法工作。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推进,葫芦岛市出台了《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制定了《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重点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和《条例》出台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内容;宣传全市在组织发动和有序推进责任考核等方面的有力举措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减少垃圾污染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印发了《葫芦岛市2021-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分4大方面、2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领导小组名单、工作任务清单和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葫芦岛在所有公共机构试点大厅配置宣传展板,在室外配置立式宣传栏;为居民小区设置楼道分类指引牌,明显部位悬挂宣传标语条幅,配置垃圾分类布局引导图,公示收运单位信息、督导员信息和客服电话;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注重发挥网络媒体的辐射作用,向公共机构和物业推送宣传视频、图片和文字,在网页、微信群、大厅LED显示屏上播放和展示。
三是实施项目,完善处理设施。为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葫芦岛市积极推进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有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已建成运行。目前,龙港区已经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