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展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深刻汲取“7·2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34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阜新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了《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属地政府立即开展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一、全面部署,推进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阜新市住建局于7月24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函》,明确各县、区政府对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监管的场所存在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清查整治,进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并对清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深刻汲取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查找梳理安全生产重要短板问题。同时,采取精准措施,堵塞盲区漏洞,坚决杜绝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排查,建立清查整治工作台账

阜新市住建局对照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的函》,进一步明确了检查内容及各单位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由属地县、区住建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属地辖区内既有建筑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分类分批次全面摸底清查行动,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

7月25日,市住建局组成3个检查组,组织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相关部门,对3个辖区每区4个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其中包括体育健身场馆7个、市场超市3个、儿童活动场所1个、生产企业1个。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8个,主要为个别建筑物楼顶加层、存在违法建筑、未履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等问题。已对3个区政府发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交办单》,督促其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各县、区政府已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其中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已制定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班长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辖区内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全面开展辖区清查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举,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印发通报,督促各县区、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深入开展既有建筑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再推动、再落实。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二是落实使用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除险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严格规范使用行为,严肃查处危害使用安全的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活动。

三是落实部门督促和监督管理责任。推进教育、发改、工信、民族宗教事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扛起本行业领域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职责,强化市场主体底线意识,督促开展好文体场馆、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和福利机构、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电影放映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房屋的清查,发现隐患及时与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效沟通,督促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整改。明确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职责,切实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四是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问题整改、技术服务等负总责,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组织推进。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具体开展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治方案,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五是市住建局组建技术咨询专家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将进一步进行深入踏勘,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对清查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六是针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筑等共性问题,将深入分析研判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措施,指导各相关政府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并确保既有建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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