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部署,现将我省今年第一季度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面
1.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一是高层谋划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与住建部共商谋划、共同推动实施辽宁省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明玉副省长带领省住建厅赴住建部专题会商城市更新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省政府召开推进会议,部署“开展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研究,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群建设,构建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体系,举办城市更新建筑业博览会”等重点工作。举办全省住建系统“致力于绿色发展推动城市更新”专题培训班。我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全面启动。二是强化组织保障。筹备成立省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省住建厅先是成立工作专班,举全厅之力狠抓落实。在省委编办的大力支持下,省住建厅设立了城市更新处,是全国首个设立城市更新工作专职机构的省级住建部门。三是全力筹备“城博会”。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拟定于5月13日在沈阳市举办辽宁省城市更新暨第九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期间将举办城市更新成果展、高峰论坛、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辽宁老工业基地城市更新成果。四是坚持项目为王。省住建厅着力提升“两个能力”,树立项目化思维,认真落实“三个一万亿”项目谋划工作总要求,谋划首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120个,总投资1891亿元。谋划“十四五”期间涵盖住建、交通、商业、文旅、工业遗产和生态治理等城市更新项目2230个,总投资1.3万亿元。五是推动制度创新。坚持立法先行,起草《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计划9月份提交省人大审议。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省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两《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2.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一是研究建立CIM平台建设相关标准体系,组织完成4项CIM平台数据技术标准的起草并征求意见;二是与住建部专家团队,沟通研究制定我省CIM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三是到沈阳、大连等市,实地推进CIM平台建设工作。
3.海绵城市建设。全省30个设市城市均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据各地上报建设年报统计数据(待国家最终核定)显示,目前全省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577.26平方公里,占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约21.18%。14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完成2020年底海绵城市面积占建成区面积20%的指标任务。下发《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各地谋划好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规划和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储备库建设相关工作。全面复核更新我省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信息,做好排水设施建设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相关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4.垃圾综合治理。截至一季度,全省建成并运行焚烧发电项目8个、在建项目13个,累计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3.6万余个,创建示范片区163个,其中全省城区1.56万个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一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起草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征求省(中)直相关单位和各市住建部门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二是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与江苏省研究制定《江苏省 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工作方案》,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工作。三是筹备召开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工作。筹备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四是继续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0〕63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同时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我省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10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计划改造的项目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894个小区在今年底前全部完工。二是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照1358工作法,对已完工小区开展自查。按照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的要求,尚未完成的小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在2021年底前补齐基础类改造内容,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屋里冷不冷”、“房顶漏不漏”、“下水堵不堵”等问题。三是着力推动市场化改造。重点培育发展社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老旧小区运营管理长效模式。对接全经联企业家联盟,试点成立产业联合体,在葫芦岛市龙港区试点发展数字社区,打造完整居住社区。四是组织实地指导线上培训。陆续到10个地市,与县区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开展1358工作法培训。
6.公园绿地建设。一是继续指导开原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整改工作,再次组织专家赴开原市现场指导,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城市公园及公共绿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我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筹备建立省级园林城市专家复查组,修订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和实施方案,拟开展园林城市复查。四是强化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安全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春节期间,每日调度各地城市公园及公共绿地安全管理情况,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市桥梁检测工作的通知》,加强城市桥梁的养护管理,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行,要求到期或逾期未进行定期结构检测的桥梁应检则检,并且边检边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沈阳地铁3号线、大连地铁5号线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
1.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各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厘清工作职责,理顺管理体制。锦州市修订出台了《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朝阳市整合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向两区12个街道派出执法队伍,每个街道派驻副大队长挂职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与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将街道、社区纳入城市管理网格体系,最大限度的增加一线管理执法工作力量。在全市率先开展参公人员职级并行,畅通职务职级晋升渠道,最大限度的培养任用年轻干部和解决职工待遇问题。推动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履行委办日常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快捷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问题。
2.城市环境整治。转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指导各市依据标准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在重点城市开展了广告牌匾规范设置专项调研工作。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重点在“四化”上下功夫。一是抓好洁化,成立路长带领下的交警+环卫+环保+市场监管的路队,高标准做好清洗街区、清运垃圾、清洁水体、清除烟尘等工作。二是抓好序化,保畅通,完善交通网络、设施,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查违规,严禁占道经营,全面拆除违建;治乱象,开展“净空”“净墙”“净地”“查黑”行动。三是抓好绿化,“以荫绿城”,推进廊道林荫化、城区园林化、庭院花园化、园区生态化。四是抓好亮化,提高城市主要景观道路桥梁、商业街区、景区景点和标志性建筑的亮化水平。
3.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全力推进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组织软件开发建设,年底前完成搭建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国家平台联网。二是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进程。加强调研指导和调度推进,指导各市完善方案,督促加快工作进程。三是加快推进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联网工作。通过加强对市级平台联网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周调度。目前,已有沈阳、大连等7个城市实现与住建部国家平台联网。
4.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强全省城管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指导各市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坚决杜绝暴力执法。指导各市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城管执法系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工作方面
1.历史文化保护。一是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认定工作。截至第一季度,全省新公布历史文化街区1条,组织专家审查历史文化街区2条,拟上报省政府审议历史文化街区2条,新增公布115处(133栋)历史建筑。实现全省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和所有设市城市历史建筑认定工作100%全覆盖。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大连、朝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省级评估,指导朝阳市正式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三是规范管理,组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评审工作专家库。四是推动培育,组织开展新一批次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工作。
2.建筑设计管理。一是奖励优秀项目和突出设计人员。依托辽宁省设计协会,组织评选了2020年全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二是为积极理顺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数据上传。实现大连市政务平台和省政务平台成功对接,保证了大连市20201勘察设计数据在国家四库一平台可查询。三是今年2月8日制定发布了《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暂行实施细则》。
四、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工作方面
1.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是组建省级专家库。结合行业特点,组建了省级工程质量专家库,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抓好关键节点管控。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省级督查检查。全国“两会”期间,我厅组成7个督查组,重点对各地建筑施工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城镇燃气管理、城市桥梁运行等进行了抽查。共抽查94个项目和单位,督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64个。四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3月19日,我厅组织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厅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全面开展自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培训的通知》,重点就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和涉企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组织各市开展专项培训。三是公开发布10起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3.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将建筑能耗“双控”考核内容纳入《2021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并分解任务到各市,要求2021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沈阳、盘锦达到80%,大连90%,其余各市达到70%。
4.新型建造方式应用。一是完成住建部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向住建部推荐省内21家企业。二是筹备5月13日—15日在沈阳市召开辽宁省城市更新暨第九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相关工作。
5.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完成2021年第一批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工作。目前,9项城市更新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全部完成;二是完成2021年第二批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拟立项标准24项;三是第一季度审查发布《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是根据新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研究调整工程建设领域标准编制工作。
五、住房工作方面
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印发《2021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坚持党建引领,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设智慧物业、智能社区,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标杆项目,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连接居住社区周边餐饮、购物、娱乐等商业网点,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同时,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