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提发〔2024〕44号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应对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年龄老化现状的建议》(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袁际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年龄老化现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农民工年龄老化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住建厅、省人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人才建设,提高农民工职能技能水平,推动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主要措施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一是2024年1月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面向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从优化培训资源供给、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加强培训需求供给信息征集发布、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在岗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创业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组织农民工广泛参与技能竞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衔接融通等八个方面,细化实化了工作措施。同时就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经办服务分别明确了4项工作意见和3条工作要求,为农民工培训、评价、激励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2022年省住建厅印发《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积极组织开展住建行业人员职业培训,努力提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企业市场竞争力,助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2023年3月以来,住建厅指导各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全省技术工人培训187473人次,培训高级工25688人次,中级工161691人次,初级工94人次,满足了建筑行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提升从业者的专业水平。三是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2023年省住建厅组织专业培训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5000余人次,还对重点地区县区监管队伍通过“以案促改”、“以查代训”方式加强指导。市县和企业组织培训5万余人次,推动从业人员素质整体提升。
2.发展装配式建筑,节约用工的同时,提升农民工劳动环境,降低劳动强度。一是目前辽宁省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共有49家,2023年已完成对辽宁省内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基地和省级装配式示范基地全面评估工作,提升了工程项目预制建设比例,提升了装配化施工水平,极大减少工地现场作业和用工强度。二是举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及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70余家企业、高校和单位展示了光伏板、机器人、信息化等最新绿色建筑和智能建造相关产品和技术,累计参观7.2万人次。建博会期间举办了装配式建筑技术交流会。三是指导沈阳市开展针对现场的装配式指导服务及培训,依托各专业协会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将装配式内容加到一级建造师等再教育课程中,利用沈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先发优势培养一批咨询服务企业,在装配式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技能提升服务。
3.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转变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印发《辽宁省智能建造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导则(试行)》,为进一步形成完善的智能建造实施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二是开展辽宁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专家征集工作,开展辽宁省智能建造相关企业、技术摸底,组织各市申报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项目。三是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指导沈阳市出台《沈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启动中国(沈阳)市智能建造产业园孵化器选址工作,大力扶持“沈阳数字化建筑产业园”发展,积极与广东博智林公司等企业对接沟通,吸引其进驻园区,形成聚集发展优势。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并引导以沈阳市为主的在辽高校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为抓手,开展智能建造相关宣贯与培训,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
二、存在的问题
关于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临时文化福利用房”包含在“临时设施”的范围中。我省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安全施工费、文明和环保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了确保临时设施的费用能够满足实际工程,现行计价依据临时设施费用是按实际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
由于国家目前没有关于标准化工地的政策或标准,要保证建筑劳务工人有娱乐和学习的场所,首先应该建立标准化工地标准,确定将建筑劳务工人有娱乐和学习的场所列入招标清单,为投标人投标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政策宣传、工作推进力度,指导督促各地用好用足政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四季”行动和“三走进”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进一步完善技能人员培训系统,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快住建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我省住建领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人才保障。
3.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进而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4.进一步推动沈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建设,积极吸引优秀企业进驻园区,形成聚集发展优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建筑业产型升级,降低我省建筑业劳动密集程度,缓解建筑行业农民工用工荒和老龄化问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