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加快推进
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
(第0043号)的答复
致公党省委:
贵委提出关于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民、便民、安民”重要要求,多措并举,聚力攻坚,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以来,全省改造老旧小区6146个、涉及建筑面积1.82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62.8万户,改造规模居全国前列。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投资424.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3.2亿元。2024年,对1186个老旧小区高空“蜘蛛网”问题专项整治,涉及建筑面积263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8.3万户,为老旧小区居民打造了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全省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975个。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召开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和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推广辽宁和沈阳市工作经验。我省老旧小区改造“1358工作法”受到住建部通报肯定。沈阳市工作经验纳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典型案例选编。
二、积极采纳贵委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省住建厅将配合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指导各市、区(县)要重视旧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资金配套能力。
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EPC+O”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管理。
三是鼓励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采取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提高居民出资比例。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停车位建设等完善类改造项目。
四是利用小区资源。盘活小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如建设停车场、充电桩等,通过经营收益补充改造资金。鼓励将小区公共空间的广告位、摊位等经营权出让,获取收入,逐步提升后续管养水平。
五是整合部门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协同推进政策落实,整合民政、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残联等各部门资金优势,实现资金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六是强化后续管理。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及时跟进物业管理,推动实现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积极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再次真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