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将建筑外墙
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等维修升级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的建议(第0575号)的答复
王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等维修升级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持续做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将更换修缮可燃易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分期分批完成改造”,非常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在当前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一)改造的总体进展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6146个、涉及建筑面积1.82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62.8万户,改造规模居全国前列,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2024年,我省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尚待完善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975个,推动1186个老旧小区高空“蜘蛛网”问题专项整治,为老旧小区居民打造了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召开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推广我省和沈阳市工作经验。我省“1358工作法”受到住建部通报肯定,沈阳经验纳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典型案例选编。
(二)改造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要求,将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先急后缓原则,优先改造基础设施差、管理缺失、安全隐患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区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内容,因地制宜统筹实施。
基础类改造主要包括建筑物本体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区域修缮及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改造。
完善类改造主要包括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无障碍、适老、安防、照明、消防、绿化、文化体育设施以及物业用房、停车场(库)等的建设、改造。
提升类改造主要包括社区综合服务、卫生服务、养老、抚幼、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改造资金情况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中央补助资金为主,地方财政、专业经营单位投入为辅。2019年—2024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约42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70亿元,发行专项债36亿元,省财政每年配套资金900万元。总体看,中央补助资金占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投资的65%左右。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是各地老旧小区改造遇到的主要难题。
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更换修缮可燃易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工作有关情况。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坚持自下而上原则,改不改、怎么改以居民意见为主。按照1358工作法,改造内容、改造方案需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后方可实施。征求意见中,居民对屋面防水、外墙保温、上下水堵塞等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实践中,老旧小区改造外墙保温应改尽改,消防设施更新因地制宜。5年来全省累计增加外墙保温7843万平方米,499个小区新增消防设施。
2025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9号),要求各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将小区是否有必要的消防设施纳入摸排内容,持续整改完善。
2025年5月2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锦州市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将消防设施、外墙保温材料等改造内容纳入重点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指导各地抓紧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属于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行立改。
2.对纳入2025年及以后年度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消防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实施改造,并以省政府或省住建厅名义制发文件,明确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
3.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实施外墙保温工程。对没有保温层的楼体,严格按规范标准实施改造;对已有保温层,要对保温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要结合改造一并更换。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指导各地将以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并将消防设施改造等内容纳入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的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4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