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要求,按照《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的具体工作安排,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5236条,其中全年新增信息987,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48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9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08全年发布解读信息57条,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20余次。共收到33件依申请公开,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编发《住建信息》8期,上报住建部及省委、省政府各类日常信息400余条,建设报、辽台、辽报宣传报道住建重点工作160余次,有效保证了全省住建领域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厅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形式,全面解读疫情防控、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相关政策,做到文件同步发布、同步解读。2021年,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2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编发《住建信息》8期,上报住建部及省委、省政府各类日常信息400余条,有效保证了全省住建领域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一对一建立台账,对于已申请公开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登记、拟办、审阅批示、督促催办、及时回复等工作流程,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在厅OA公文办理系统设立专栏,建立已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账,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我厅受理3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

(三)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运用厅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用好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通过专栏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通过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5236条,其中全年新增信息1545条。借力新闻媒体,围绕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督、城市更新燃气安全等重点任务,策划专门选题在国办内参、《中国建设报》、《辽宁工作》、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不断提高辽宁住建工作的影响力。今年以来,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报道160余篇。厅网站全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97.3万个,网站总访问量985.7万次,关注人数显著增多,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增强。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监督保障

坚持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行维护运行,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统一设置,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信息发布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澄清各类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3

78

1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宽。办文办会公开、公众参与、数据开放等内容和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还需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大。对涉及群众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非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不足,政策解读栏目分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关联性需要加强。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办文办会公开。坚持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年内印发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网站公开并同步解读;积极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常态化机制。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优化厅网站栏目设置,发布重要通知公告,及时宣传行业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和新闻媒体参加,加强公众参与力度。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做好网站政策解读内容发布的同时,积极与省委宣传部对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涉及群众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宣传,不断提高影响力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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