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

关于辽宁省冬雨季施工费结算问题

来信时间:

2025-10-15 11:21:38

邮件内容:

我承建的鞍山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工期437天,合同为单价合同,冬季施工费投标时有投标金额,结算时是按已签订的合同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冬季施工费金额结算还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费率重新计算?

答复内容
办结时间:

2025-10-17 10:10:09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应按合同约定执行。需要明确合同执行清单还是辽宁省计价依据,而且需要查看冬季施工中标的工程量是否有具体的数量,如果有工程量,则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按符合条件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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