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名:

刘涛

标题:

鞍山城管局王剑光不正确履职

来信时间:

2026-08-02 09:36:51

邮件内容:

鞍山立山正阳二街2栋2单元1层21号窗改门违建阳台,城管王剑光渎职、不正确履职,请求按法律法规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答复内容
办结时间:

2026-08-04 09:41:09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刘涛,您好!你重复反映的问题已转鞍山市城管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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