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要求全厅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信心决心,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厅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8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把依法行政与住建领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省住建厅的立法计划、厅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执法等重要法治工作均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厅主要领导就具体工作经常性的作出批示要求。

(二)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就27项“在全国范围实施事项和10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事项,进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审批时限再减少9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对于一般建设工程,企业选择如告知承诺的,可将两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到26个工作日以内。将两个阶段审批事项调整为41项,其中涉及住建领域25项,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办理要件,将个别办理要件改为告知承诺制。针对企业反映的“审图时间长、审图机构少等问题,打破施工图审查区域限制,采取告知承诺制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重点推动供水、燃气、供热等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全省大部分城市实现公用服务报装接入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并可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

3.有力推进“一网通办”及政务服务。积极与部委相关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和调试,加快推进住建部已批复我厅核发的10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生成应用。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5项许可类资质电子证照已正式实行,其余5个事项正在对接调试。积极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针对15项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督导,及时整改完善。积极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督促各市完成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工作,目前覆盖率达到8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高质量完成立法项目。积极推进《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构建城市更新基本制度体系框架,框定城市更新行为准则,划定城市更新活动底线,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进行大量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工作,经多轮的修改完善形成立法草案,经省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指导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合法性审核率100%。研究出台《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等10个规范性文件,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提交集体讨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厅领导集体审议以及公开发布等文件制发程序要求,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

3.及时组织文件清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清理涉及《行政处罚法》、“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多轮次开展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对《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法建议。组织各部门对2000年以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174件、废止78件,并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全年对26件拟出台各类政策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组织做好对存量文件进行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决策作出前必须旅行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切实保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主管副厅长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厅内涉及法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开展法治审核。32件厅发文件、49件合同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就各类涉法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巩固深化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市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结合江苏南通暴力执法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各市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制作学习材料,组织执法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自学,11名执法岗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取得执法资格。

4.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制定实施《2021年省住建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强化住建领域行业普法。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将《宪法》《民法典》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学习计划。对各市燃气主管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宣传,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知识和意识。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件,立案36件,不予立案1件。结案22件,维持3件、撤销16件、驳回1件、中止审理2件。办理应诉6件,未发生败诉案件。  

2.完善群众来信诉求分类办理。84件群众来信进行甄别,提出责任处室、办理方式、适用依据的建议,及时转送,分类办理,防止企业、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石沉大海,防止发生不作为、不履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但对照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信用环境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已下放职权的实际承接情况跟踪了解不够;二是进行法制审核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三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岗位人员培训教育还需加强,手段方式还较为单一;四是有效履行层架监督、执法监督的方式创新性不够,监督效能仍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实施纲要》内容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思路和新举措,真正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加快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加强依法行政。一是推进立法。开展《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修订工作,做好《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宣传。及时梳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二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推动全省住建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群众诉求办理。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探索建立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开展诉求分类办理工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解决营商难点堵点问题。以落实9.28行动方案为重点,推进各项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加大住建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住建部门行政职权,健全职权承接和问题反馈机制。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工改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及时督促各市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的排查整治。推动供水、燃气、供暖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进厅上网,将公用服务设施报装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推进施工图审查电子化审图,逐步压缩审图周期,提升审图质量。四是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信用信息公示及时率,按照要求做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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