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35批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经审核,夏骄阳等9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崔文玉等1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崔粲等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l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起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条件名单中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305室;邮编:110004;电话:024-2412850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