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核,王欣等52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徐显峰等57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周涛等24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王君亮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l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起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条件名单中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305室;邮编:110004;电话:024-24128500(二级建造师)、024-23974027(二级建筑师、结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