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示(2026年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8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有关人员:

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经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查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陈强和张力增等2人在调入辽宁省前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现拟对陈强和张力增等2人调入辽宁省后取得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撤销,且3年(20264月—20294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告知公示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人员有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24-23447692

电子邮箱:zac.szjt@ln.gov.com

附件:拟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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